各学院、处室:
为认真做好寒假前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经校委会研究,现将2015—2016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寒假前及寒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
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2016年2月26日;2月27日至28日报到、交费、注册;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
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后勤保洁、水电维修工2月23日(星期二)上班;全体教师及行政人员2月25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二、放假前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离校前应做好环境卫生,重要设施设备要安全存放,关闭电源,检查暖气是否漏水,如有问题及时报后勤处修理。
(二)各处室、二级学院领导离校前应对本单位假前工作进行检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关好教室、办公室等门窗,贴好封条,钥匙交到校办。
(三)校办、保卫处、后勤处、宿管中心、运管中心、基建处等要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安排,其他部门要保持通讯畅通。(具体值班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生处要认真做好学生离校、返校工作;出行科要注意学生出行的安全。
(五)保卫处应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检查,认真组织清理周边杂草、打出防火道,确保校内、外防火安全。
三、假期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员应明确责任、坚守岗位,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安保人员要做好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检查力度;门卫要加强出入校门人员、车辆检查登记,严禁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出校门,确保学校安全;水电工要做好水电设备定期检查、排查及维修工作,防止水暖管道冻坏,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值班人员如遇到突发情况,应沉着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随时向值班领导反映情况。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