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开展天津市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津教高函(2019)39号
2019年12月2日
各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教委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市本科课程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推动课程应用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市教委决定开展天津市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现就天津市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通过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建成300门左右国家级、1000门左右市级、4000门左右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建设原则
坚持分类建设。依据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高校办学定位,建设适应创新性、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力争实现不同类型高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覆盖。
坚持优势引领。优先支持已有建设基础、取得明显教学成效的课程建设一流课程,优先支持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建设一流课程,优先支持具有优势特色的课程建设一流课程。扶强扶特,树立典型,带动全面。
坚持质量优先。注意发挥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注重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的前沿成果引入课堂,注重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加大学习投入、科学“增负”,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坚持应用共享。整合优质资源和技术,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应用与共享。依托“津课联盟”,积极推动各高校优质课程资源的互选互用,建以致用,提升教学交流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建设内容
(一)以高标准建设为理念引领一流课程建设。牢固树立“不抓本科教育的高校不是合格的高校,不重视本科教育的书记校长不是合格的书记校长,不参与本科教学的教授不是合格的教授”和“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推动课程思政的理念深入人心,提升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以服务发展目标为导向深化课程建设。围绕天津产业链、创新链和学校办学定位,聚焦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优化课程体系,全力打造一批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一流本科课程。各高校要明确要求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天津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天津市教学团队核心成员、国家教指委成员以及国家、市级一流专业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建设具有天津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本科课程。
(三)以教研教学活动为切入点提升教师教学能力。高校要实现基层教学组织全覆盖,教师全员纳入基层教学组织,强化教学研究,定期集体备课、研讨课程设计,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完善助教制度,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实现青年教师上岗培训全覆盖,新入职教师必须经过助课、试讲、考核等环节,获得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学校培训部门颁发的证书,方可主讲课程。实现教师职业培训、终身学习全覆盖,推动教师培训常态化,将培训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的必备条件。
(四)以教学效果提升为目的创新教学方法。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解决好“怎么讲好课”“教与学模式创新”“创新性、批判性思维培养”的问题,杜绝“单纯知识传递、忽视能力素质培养”“信息技术应用的简单化、形式化”、“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听”的现象。
(五)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完善过程评价制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加强研究型、项目式学习,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各高校要提高学生课程学习的自主选择性,强化课程难度与挑战度。
(六)以提高教学执行力为重点严格课程管理。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转出教师系列。严格执行国家对高校的生师比要求,完备师资队伍。严格执行课程准入制度,发挥校内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把关作用,拒绝“水课”进课堂。严格考试纪律,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严格课程质量评估,在专业认证、教学评估中增加课程评价权重。
(七)以教学贡献为核心内容推进绩效考核。加大课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优秀课程和教师的奖励力度,在市级教学成果奖、市级教改项目、市级教学名师奖和教学团队等评审中优先考虑国家级和市级一流课程负责人。在职称评聘中,加大教学业绩的权重,营造重视本科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计划
构建结构合理、相互支撑的“国家一市级一校级”三级一流课程建设体系,建立从校级课程中遴选市级课程、从市级课程中推荐国家课程的机制。
(一)建设类型
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交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1.线上一流课程。即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 ,优先支持校级精品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等优势课程开展一流课程建设,依托“津课联盟”,树立典型、带动全面。
2.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更好的发挥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线的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是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操作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建设将继续按照有关文件实施,“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建设期满通过验收后,将被认定为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规划
1. 建设300门左右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 建设1000门左右市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课程须至少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市级一流课程将分年度实施。
3.建设4000门左右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应根据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自身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结合本方案精神,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制定本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并报市教委。
五、推荐办法
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将按照有关文件实施,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及社会实践课程将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推荐。
(一)市教委将综合根据各高校教改实施、专业布局、优质课程资源、教学成果应用、高层次人才等因素,分年度下达各高校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限额。
(二)各高校要做好一流课程建设规划,组建优秀教师团队,建立健全校内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完善课程管理和评价体系,择优推荐。
(三)各高校须对所推荐的课程内容及团队成员进行审查。课程内容不得存在任何思想性科学性问题;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不得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四)线上课程各高校应使用先进而稳定的服务平台,确保学校开展线上审查和教学活动,保证各类课程的稳定运行。
(五)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课程进行遴选,最终确定市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六、认定后管理
(一)市级一流课程采用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的方式,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满后由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正式授予天津市一流本科课程,对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资格。被认定为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动认定为天津市一流本科课程。
(二)市教委对认定的市级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认定为一流课程的课程须继续建设5年,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在指定的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三)各高校要统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天津市高校综合投资资金、学校资金等各类资源,支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对认定的课程,学校要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