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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妍《虚拟播音主持的伦理边界思考》节选

作者: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6日

本文发表于《出版广角》20221月期,系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虚拟播音主持艺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20BC0422

 

一、虚拟播音主持为什么会有伦理问题

二、虚拟播音主持可能面临的伦理风险和问题

(一)传者体系的“创造性破坏”

(二)传者主体权力的偶然性失控

(三)传播效应缺乏对等的共情和共鸣

(四)传播受众传播体验衍生的能力焦虑

三、虚拟播音主持的风险规避及边界限制

我们须立足于人类需要,从保护人类利益的底线伦理要求出发,摸索建立一套可以有效服务人类、减少道德争议的伦理秩序,当前应厘清的就是做好虚拟播音主持的风险规避,并逐步确立虚拟播音主持应用的伦理边界。

(一)虚拟播音主持的服务性定位

虚拟播音主持基于为人类服务的目的被创造,不应违背工具特性,也不应代替人对传播的主导性。

(二)虚拟播音主持的主导性界定

中国播音主持的“意志性”特征和“人际化”传播优势使“人”成为播音主持的主体,思想要由人的价值判断引导、审美要由人的素养塑造、情感要由人的感受带动,虚拟播音主持的所有要素需要服务、服从于国家主权、民族特性、政权意识形态及社会稳定。虚拟播音主持的主导者必须是、也只能是人。

(三)虚拟播音主持的信息共享功能限定

从政治经济学上说,人和人工智能的关系是劳动者和劳动工具的关系。即使未来进入强人工智能、超人工智能时代,人类仍要尊重和坚守劳动者和劳动工具的基本关系、播音主持的基本规律,详细限定虚拟主持的应用范围,保证人类对于舆论形成、情感信任的社会引导。

(四)虚拟播音主持应用范围和领域限定

播音主持工作的宗旨在于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探寻虚拟播音主持应用的伦理边界,协调虚拟播音主持的巨大利好与播音主持工作宗旨及人类本质传播需求的矛盾,协调技术利益与行业道德,能够保护人类不因人工智能的“类人”属性与人性本身冲突受到伤害。

 

参考文献:

[1]SEARLE,JOHN R.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M].Free Press,1997:59-78.

[2]G.E.摩尔.《伦理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

[3]蔡曙山.论语言在人类认知中的地位和作用[J].北京: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57(1)

[4]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第二版)[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

[5]张颂.《播音语言通论》(第三版)[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2

[6]李开复、王永刚.《人工智能》[M]香港:文化发展出版社,2017

[7]尼克·波斯特罗姆.《超级智能》[M]北京:中信出版社出版社,2015

[8]陈卫华、潘中康.《人工智能时代虚拟主持人发展困境及策略研究》[J].南京:传媒观察,2021,5

[9]沈思琳.《机器人技术的伦理边界探究 》[J].北京:智能制造,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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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妍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播音主持专业副教授。曾任国家级媒体首席播音员,中国广播电视协会高校有声阅读委员会理事、中华文化促进会主持人专业委员会考级评委、会员。获得过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金话筒提名奖等各类奖项一百多项。多次带领学生在主持人大赛中摘金夺银,并多次获得大学生主持人大赛优秀指导教师、高校教师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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