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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6日

  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发[201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根据市教委《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办法》,决定设立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任务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专项任务课题。

  高校辅导员课题研究是对辅导员在工作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研究、自学能力以及综合能力的检验。通过做课题研究,辅导员能够进一步扩大知识面、运用具备的专业知识、在育人及管理方面提高专业能力、综合能力。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对高等学校辅导员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模式提出了新的内容及更高的要求。因此高校辅导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要求也需要相应的提高。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使其进一步向学习型、育人型、创新型、团结型、执行型、服务型的队伍建设发展。在完成课题研究的同时,要注意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的需要,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充分体现专业育人,又要符合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小组:

  组 长:薛立军

  小组成员:王 军 李晓华 陈 红 王 燕

  二、申报对象:

  二级学院教育助理、辅导员、学生处从事教育工作人员、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

  三、申报条件:

  (一)我校在职在岗全体辅导员及教育助理

  (二)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本次以各二级学院为研究单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激励辅导员、教育助理、支部书记及学生处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钻研业务能力,增强独立思维和开展协同创新研究的能力。

  (四)此次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方面项目都可以申报。

  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备选课题

  (一)高校全员育人政策研究

  (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

  (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

  (五)高校校园文化活动创新研究

  (六)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研究

  (七)高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研究

  五、论文基本要求

  (一)论文要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既有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又有创新效果和推广价值,主题鲜明,结构合理,既有理论探索,又有实践经验。论文字数要求3000-5000字。

  (二)论文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严格按照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项目申报书》要求执行。

  六、工作程序及要求

 
       工作程序及要求
完成时间
第一阶段(前期工作)
(一)认真确定课题
     辅导员结合本学院学生特点,从备选课题中挑选有教育管理实践意义的课题进行研究。并将申报书上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交科研处。经评审小组审查通过,方可组织实施。
定题时间:11月6日
提交申报书时间:11月10日
第二阶段(中期工作)
 
(二)认真完成课题内容
 辅导员应严格按照文件、申报书要求,将课题研究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完成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学生处,经科研处审核后的论文方可参加研讨。
 
 
论文提交时间:11月11日至11月27日
论文修改时间:11月28日至12月2日
 
 
 第三阶段(后期工作)
 
(三)参加研讨
 辅导员对于课题进行阐述, 评审小组给予评审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成绩评定。
 评审小组对于与会论文进行成绩评定,学生处根据评审小组提供的评审成绩。
12月4日

  七、奖项设立

  为表彰和鼓励在本次课题研究中,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的论文和研究者,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学生处、科研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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