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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假期学生安全出行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0日

  二级学院:

  暑假即将到来,我校定于2014年7月7日放假,2014年8月16、17日返校,2014年8月18日开学上课。由于近期社会上出现各种交通事故,以及多次恐怖袭击等暴力事件,对学生的生命安全及社会稳定构成极大威胁。因此根据社会治安现状和交通状况,结合我校地理位置以及学生出行特点,为了进一步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出行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根据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学生手册中《假期学生安全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暑假”假期学生出行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

  我校定于2014年7月7日放假,2014年8月16、17日返校, 2014年8月18日开学上课,要求辅导员告知学生必须在8月17日18:00前回校,避免影响8月18日正常上课。8月17日超过18:00未能返回学校的学生应在京津大城市住宿,次日白天回校,以免在夜间返校发生不安全事件。

  二、安全教育

  二级学院辅导员必须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出行主题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假期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条款,教育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如若参加集体或个人组织的群体活动,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 景点游客须知,做文明守纪的大学生。

  三、学生离校安全责任签字

  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在学生离校前与学生签订学生处统一印制的《寒暑假学生离校安全责任签字表》,要求学生本人亲自签安全责任签字表,辅导员在学生离校前必须逐一登记学生的姓名、电话、离返校交通方式及时间,掌握学生出行动向。

  四、出行注意事项及要求

  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在班会上强调:

  (一)8月17日晚18:00前返校,如18:00后还有未返校学生,要求次日早返校确保安全准时上课。

  (二)作为大学生已经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要学会辨别是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假期期间学生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守纪,出现意外情况及时与家长和老师取得联系。

  (三)告知学生选择乘坐学校规定的交通工具离校或返校(11路或校车)。离校或返校途中,要注意个人安全,要提高与陌生人交往的警惕性,不要随意将家庭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告知他人。

  (四)如学生乘坐出租车,请告知家人、老师及朋友所乘车辆的车牌号、出租车司机运营证号及乘车地点等信息。禁止乘坐黑车离返校。(学生在离校、返校途中出现的意外与学校无关)

  (五)“暑假”放假期间,学生不要到人群拥挤的场所,以免发生人身伤害及受到不良影响,注意饮食卫生,要做到学业休息两不误,安全文明渡假期。

  (六)学生假期禁止驾驶汽车及摩托车出行。

  (七)假期期间学生禁止酗酒、打架、滋事等行为,因酗酒、打架、滋事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八)学生不得到危险地方游玩,如江、河、湖、海、水库游泳、攀岩,爬山、远离公路、远离电力设施、禁止进入已发生危险的地方围观等。

  (九)学生出行需提前购往返票,以免影响正常上课。(乘坐校车必须提前在校园网订票)

  (十)学生不得私自组织、参加集体旅游、游行等群体活动,如有此类事情发生学生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附件:寒暑假学生离校安全责任签字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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